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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市以上市科协、省级行业协会、协会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根据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和《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奖励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活动中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我会决定开展2024年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粤科促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省内新型研究机构,创新平台,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服务机构科技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等。

二、
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有直接申报和推荐申报两种途径

协会会员单位、省级单位及以上单位个人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直接提交至我会。

其他单位(个人)申报材料需经地市科协(或省级行业协会广东省科协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成员单位会理事以上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推荐后提交至我会。

三、
奖项设置

根据《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粤科促会科学技术奖将评选8个奖项,分别是:

(一)科技成果转化奖;

(二)科技成果创新奖;

(三)科技成果进步奖

(四)科技成果推广奖;

(五)科技成果转标准奖;

(六)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奖;

(七)科技成果转化运营奖;

(八)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奖。

四、
评选流程

粤科促会科学技术奖实行秘书处材料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两个阶段。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我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
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对材料客观性和真实性负责。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以快递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寄送至推荐单位(直接申报的单位寄送至我会奖励办公室;推荐单位请于10月20日前收齐申报材料及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11)寄送至我会奖励办公室电子版申报(需与纸质申报书内容一致并合成一个PDF文件盖章)10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评选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利蕴仪、伍家栋
020-83136315

电子邮箱:1497607100@qq.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科技园一楼

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gdkch.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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