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果品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国果协【2019】第13号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果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强化行业协会的社会管理职能,根据《中国果品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要求,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果协)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国果品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申报:
1、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会员企业。
2、经营范围包含果品业务的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3、上述企业成立需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且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
企业自愿申报。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请按要求填写《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见附件1),并于7月30日将纸质材料以及相关电子版材料报送到中国果协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要求妥善装订,并附封皮,一式两份。
(二)初评
中国果协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按照公平、公正、严谨、认真的要求,对申报资料严格按照统一制定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进行初评,并出具初评结果。
(三)复审
中国果协组织专家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初评结果进行评审,并出具正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四)公示、终审
评价结果将在协会官网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和发布。结果公示时间:10月10日-10月20日,公示期满后,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公布最终评价结果。
(五)评价结果发布
为获评企业颁发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牌匾和评价报告。
三、评价结果应用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共分“三等五级”。等级标准分为A、B、C三等,下设AAA、AA、A、B、C五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信用等级A级以上企业将在以下方面得到重点推荐:
1、在协会官方网站、官方媒体及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等权威平台公布结果;
2、评价结果将向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供销总社等部委以及金融机构重点推荐;
3、信用等级标识和标志可展示在本企业网站及企业宣传资料上;
4、在中国果协举办的各类展览和国内外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中进行重点推介,并优先考虑参展摊位分配;
5、与中国果协开展的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品牌建设等其他具体业务相结合重点推荐。
四、有关费用
严格按照整规办发[2007]3号《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收费标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评费用为人民币15000元/企业。费用用于第三方征信服务费、证牌工本费、舆情调查费、专家评审费等。企业在提交申报材料表后需将费用汇至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账户,并备注信用评价,协会统一开具服务发票。
户 名:中国果品流通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账 号:322065588202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联 系 人:刘茗瑜、孟伟、李焕玲
电 话:010-66095227、66095207
15901212507 13581516592
电子邮件:905417757@qq.com;406089021@qq.com;
中国果品流通协会
2019年6月11日